本色[Tax in original kind] 中國舊時(shí)以原定賦稅本物交納。
如明代收糧租以米、麥交納稱(chēng)“本色”,改收其他實(shí)物稱(chēng)“折色”?!睹魇? 食貨志》:云南以金銀等“代糧租,于是謂米麥為本色,而諸折納稅糧者謂之折色。”茶葉賦稅以茶交納,史籍中也稱(chēng)本色(有時(shí)其他稅項以茶充交也稱(chēng)折色)。
《清史稿 食貨志五》:“(乾隆)三十四年(1769),以甘省庫貯官茶漸少,復征本色一成。三十六年,又以伊犁等處安插投誠土爾扈特等眾,賞給茶封,仍議照舊征收二成。”